61岁男友离世, 女方偷偷转走100万, 男方女儿直接上诉 这钱是我的!
栏目:公司动态 发布时间:2024-07-19
同居二十多年,在众人眼里早已是夫妻,却一直没有登记结婚,当男友去世后,女方该何去何从?终究不是真正的夫妻,男友的财产到底能不能继承呢?提到这事,杨晓春就非常难过痛心,她和男友黄伟生活了快二十多年了。刚开始,她

同居二十多年,在众人眼里早已是夫妻,却一直没有登记结婚,当男友去世后,女方该何去何从?终究不是真正的夫妻,男友的财产到底能不能继承呢?

提到这事,杨晓春就非常难过痛心,她和男友黄伟生活了快二十多年了。刚开始,她并没有打算和他在一起,毕竟黄伟自从和前妻离婚后,不仅要养着女儿,上面还有个老母亲。

可黄伟对她一见钟情,虽然家庭复杂,可条件确实不错。杨晓春比他小了整整八岁,同样离婚不久。秉着先相处看看的想法,杨晓春答应了黄伟的追求。

从2000年开始,两人就以夫妻名义长期生活在一起,不过黄伟女儿黄小芳和奶奶一直独住,并没有影响父亲的新生活。

由于黄伟一直在做生意,凭着信誉,赚得了不少钱,名下更是有商品房、汽车和存款,加起来百十多万。

生活这么多年来,黄伟和杨晓春感情一直不错,黄家亲戚更是把她当成自己人。然而意外来得太突然,2022年,61岁的黄伟因病突然离世,留下了女儿和老母亲孤独在世上。

由于事发突然,黄伟并没有留下任何遗嘱,他手下的百余多万遗产,自此由女儿黄小芳和老母亲继承!

而杨晓春没有任何权利支配这些财产,因为从始至终她都没有和黄伟登记结婚!也就是说在名义上两人并不是真正的夫妻。

让人没想到的是,黄小芳发现杨晓春在父亲去世的第二天开始,私下秘密用父亲手机,分多次转走了一百多万!

眼看着杨晓春就要离家出走,彻底躲开黄家人。黄小芳在第一时间找到她,要求她返还这一百多万。然而杨晓春直接拒绝,随后黄小芳怒极,直接把她告上法庭。

在法庭中,杨晓春认为自己和黄伟存在公开稳定的夫妻身份二十余年,再加上本来就以结婚为目的,本质上跟事实婚姻没有任何区别。就算没有登记,也应该具有继承权。而在黄伟生病期间,她都悉心照顾,根据民法典“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,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,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”,凭此证明自己也有继承权的。

后根据各种调查,审理后认为杨晓春和黄伟并不存在事实婚姻关系,而她认为自己扶养了黄伟,与其共同经营事业缺乏事实依据,不予认可。

杨晓春应该退回所有转账,依法返还法定继承人。

可是对于这个结果,杨晓春并不服,于是提起了上诉。她找了证人作证,还拿出了证据说明自己是和黄伟一起做生意。可这些并无法说明事实,最终判决驳回、维持原判。

毕竟如果她想要分到遗产,必须满足相应的前提条件。应该对被继承人在经济上资助、扶助。可黄伟本身有可观的经济收入,也不是长期患病导致生活难以自理。杨晓春后来照顾黄伟纯属是同居恋人之间的正常扶助。

而他们的生意几乎都是黄伟的个人劳动成果,杨晓春事实上没有多大的贡献。

不管怎样说,杨晓春确实没有资格私自转走黄伟的财产,所有的东西都该是他的女儿和母亲继承!

这时候就应该明白同居关系在法律上并不等同于婚姻,某些权利和责任并不自动生效,于是一些财务问题往往容易引发矛盾。

不管是同居还是结婚都应该保护好自己的权益,恋爱确实是一件让人高兴地事情,可投入到这份感情尽心尽力的同时,需要了解该怎么保护自己,又该怎么尊重对方。

别到最后因为自己的无知,而伤害了自己。当然也别因为想争取一些利益,让以往的感情破散。双方应坦诚沟通,达成一致。

重要的是,要保持对彼此家人的尊重,不让钱财问题影响到家人之间的关系。平等、尊重和信任,是维护健康关系的基础。

最后也正是因为通过这样的争议,让我知道该如何处理,最后会在一个更加公平、公正和谐的环境下生活。

61岁男友离世, 女方偷偷转走100万, 男方女儿直接上诉 这钱是我的!

注明:本故事纯属虚构,以案育人,如有雷同,纯属巧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