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何一种天然的石头可以称其为艺术品,这涉及到艺术品的定义或者说艺术的表现形式的问题。
关于何为艺术品,美国当代美学家H.G.布洛克在他的《美学新解》中有段颇为生动的说明:“我们一般人说到‘艺术品时,都是指一种人造物,换言之,这种物体由人的特殊意图所造成。
一截躺在岸边无人过问的漂木,虽然具有某种吸引力,我们能否称之为艺术品呢?当然不太可能。
但是,当有人路过它时把它竖立在地上,周围用石头支起来,人们会不会称之为一件艺术品呢?人们肯定比上一种情况下较倾向于它是一件艺术品,……
如果有人把这块漂木带回家,把它钉在墙壁上显眼的地方,周围用几个小灯泡把它照亮,多数人都会承认,在某种程度上,这也许是一件艺术品。
进一步说来,假如有人把这块漂木放到大都会博物馆的‘发现的艺术’展厅中展出,这时它便再也不是仅使你自己感兴趣的东西,而成为一件真正的艺术品”。
一段河边的漂木由自在之物转变成了为人之物的“真正的”艺术品,与一块自然天成的观赏石转变成了石质艺术品的进程是完全一致的。这里,有几个必要因素在起作用。
第一,作为观赏石的收藏者,他之所以从林林总总的石头里去搜寻、发现其目的不是要将这可意的石头用作实用的石材,或用作科学研究的标本,而是因为它符合自己审美的意识,其最终的目的也是为了审美。
第二,收藏者在搜寻、发现这观赏石之美的过程,是一个不断地“审石度势”、调整观赏角度的过程,企望在某一特定的视角上,石头的视觉形象最能符合自己的审美需求。这个特定的视角,是人的主观意识与石的客观形态相契合的结果。
第三,收藏者还要进一步将这发现之美向公众进行传达,正如布洛克说的将漂木放到大都会博物馆的展厅中展出那样,他要向石友展示或通过媒体向公众传达。
由此,我们对何为艺术品作一个回答,那就是艺术品是以表达人们的审美意识为目的、并可以向公众进行审美转达的物品,而不论这物品是人造的还是天然的。
所以我们说观赏石是天然艺术品,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天然石质艺术品。